现根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行政办公室资产管理岗1名
2、党委办公室党务纪检岗1名
3、国际合作交流部(民航“一带一路”合作办公室)研究职员岗位1名
4、国际航空法研究部国际航空法研究人员岗1名
以上岗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
4、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留学经历和留学人员身份的证明。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2021年度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登记表和个人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zrsb@icscc.org.cn。邮件主题以“岗位-姓名-专业”命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也可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告知参加笔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5时,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可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两项加权产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情况,按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官网、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咨询电话:58297381,监督电话:5829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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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度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