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名疫情防控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公卫医生2名,护士(师)1名,卫生检验技士(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至2003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2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1年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3.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员额管理人员;
4.本次公开招聘是根据龙井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求,紧急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不支持在读应届毕业生报名;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龙井市卫生健康系统现有的在编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龙井市龙井街1209号(龙井市卫生健康局4楼综合科)
报名咨询电话:0433-3259307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2021年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大小不超过100kb,照片备注名为考生身份证号,末尾字母需大写,图片要清晰完整)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现场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聘主管单位现场审核人员将考生相关信息录入《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名册》。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进入报名场所。
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报名和考试当天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出现姓名颜色异常、到达或途经城市名称上标有“*”及其他异常情况的,需提供72小时内我省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疫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
2.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如有境外回国参加报名人员未满隔离“14+14”或“14+7+7”隔离管控期的不得参加。已过上述隔离管控期,正常解除隔离人员出示解除隔离证明。
3.报名者(考生)进入报名场所(考场)前须扫“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28天内有出入境旅居史的不得进入报名场所(考场);14天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现场(考场);
4.报名者(考生)报名(考试)当天在进入报名场所(考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如出现发热人员(体温≥37.3℃)送隔离室,并由专车送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报名者(考生)在返(来)龙井、往返报名地点(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龙井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4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报名要求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2021年报考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经历。在编人员主要是审核档案中干部履历表、聘用合同、工资核定表等资料;非在编人员主要审核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专业知识答辩、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护士(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答辩(护理学)和专业技能操作;公共卫生医生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答辩(预防医学);检验士(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知识答辩(医学检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测试专业和实践操作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并确认。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人员,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j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用人单位不会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0433-503731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大纲详见附件6,考生可自行下载。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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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e.xls
2021年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doc
2021年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b.doc
2021年龙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a.doc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井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