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妇幼保健院的监督管理下进行日常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范围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招聘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5日至2002年11月15日)年龄计算截止点均以2020年11月15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岗位
东丰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七、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东丰县妇幼保健院3号楼5楼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8:00至11月27日下午16:30截止,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逾期不再补报。
咨询电话:0437-6336508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4张。
(4)报名人员报名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东丰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八、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科目《通用知识》
满分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考试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场和考号,考生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笔试以1:3比例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笔试、面试等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100分制。如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成绩相同考生进行笔试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九、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工作在县人社局、县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东丰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政审考察采取同本人面谈、政治立场、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时间在公布最终成绩时公告,体检方案另行制定。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东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履行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统一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者依《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要求新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受与正式在编人员岗位相同工资待遇。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二)本科学历享受1万元安置补助费,研究生学历享受2万元安置补助费。
十三、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东丰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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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