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陇东国家级大型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能源新都”“岐黄故里”“周祖之乡”“红色圣地”——甘肃省庆阳市。学院是2014年10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5年4月教育部备案、同年秋季开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庆阳市人民政府,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
学院现开设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运动训练等31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311人,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7179人,占地257亩,建筑面积10.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26亿元,馆藏图书18.7万册。学院建成千兆校园网,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和办公管理一体化,环境优美,设施齐全,荣获“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省级语言文字达标校”称号,是莘莘学子读书生活的理想之地。
二、引进计划及对象
本次共引进“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1年4月2日24:00,应聘人员将应聘资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qzyzrc@163.com。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命名。
2.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扫描件或照片(原件面试测试时现场提供)。
3.已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注明现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及职务职称。
4.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庆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应聘人员身份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业绩成绩证明、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等。
(三)面试测试
本次采取面试测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80分)。面试测试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测试主要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测试内容按应聘岗位需求由面试测试组成员提前准备好试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测试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后上报备案。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庆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应证书以及考察不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规定条件引进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1.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2.“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咨询电话:0934-8245898(组织人事处)
邮箱:qzyzrc@163.com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南段
监督电话:庆阳市纪委第五纪检组0934-8350621
点击下载>>>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s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