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卫技人员26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1年南平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第四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紧缺急需岗位简章》(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具有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身体健康,符合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2021届(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南平市辖区内在职医疗卫生人员不得报考;
8.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9.全日制学历应为医学相关专业,否则可能影响聘用后卫生系列职称晋升。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全日制硕士、博士生到南平事业单位工作,分别奖励60m2和80m2以内的人才房(或30万元和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南平工作,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500-1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具体详见《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考生向招聘单位报名,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咨询各单位。
2、面试
在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3、体检、考察
经面试合格的考生,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4、办理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交真实信息、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岗位信息全年有效,招满为止,具体详询各单位。
六、政策咨询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99-8875131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章。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