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附件2)
(一)以上岗位均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6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前科劣迹;
4.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 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工作日5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人事监察科(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52号北楼202室)
(4)报名需提交资料:《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用聘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有要求的岗位才提供)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由报考人员的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
(2)我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3)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招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面试二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比例应不低于1:3,如果达不到1:3的,调整实际招聘名额;人员招用各环节信息、成绩均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有关信息发布。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对本人的笔试分数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监察科申请查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聘人数1:1比例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3.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根据总成绩,按照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人事监察科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身体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个别体检项目的,待身体适合时补回没有进行体检项目;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招用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招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正式招用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公示和招用中有不符合条件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电话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李永东、张枫梅,电话:020-82618820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 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