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5名,详见《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不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17时止,在平凉市卫健委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招聘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0日17时止招聘组在甘肃中医药大学2021年甘青两省医药卫生人才专场招聘会暨甘肃省医药卫生人才精准服务平台春季“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组织报名。
1.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2021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持本人身份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证明、就业协议(三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面试由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适岗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每位考生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依据考生答辩情况,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拟引进招聘2021届毕业生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并于毕业前签订结束。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本人、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五)资格复审。7月底前拟引进招聘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等到平凉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根据复审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和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抽调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上报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对备案核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
四、招聘待遇
对本次引进招聘的紧缺人才,使用周转编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对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招聘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平凉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由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933-8711926
电话:15193381756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933-8213383
点击下载>>>
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