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游仙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限制;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和本区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5.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遵守《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游仙区外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未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9.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未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30号5楼501室,电话:0816-2292766)。
3.报名时需准备的材料:
(1)《绵阳市游仙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资格的报考者,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2份,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2021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6)与《报考信息表》上同版2寸照片1张。
(7)提供在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8)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游仙区外未满服务期限的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资格审查
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考核方式:根据岗位特点,美术岗位以试讲和专业水平测试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40%)。英语岗位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总分100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
特别提示:美术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考核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考核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如需举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于2021年4月26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进行查询,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进入面试以后环节的考生,不得临时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区岗位。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五)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采取自愿协商或再次组织加试的方式确定。
(七)聘用手续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到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被聘用后,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七、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92766
监督举报电话: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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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上半年绵阳市游仙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2.2021年上半年绵阳市游仙区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docx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