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由霍山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8年霍山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8年霍山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5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2018年霍山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 8月20日。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执业证或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报名信箱:见附件1。请将《应聘人员报名表》和证件扫描件发送到拟报考单位公布的电子信箱。
4、网上资格审查:8月22日在霍山县政府网站及霍山县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5、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7、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如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霍山县深化医改工作领导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霍医改〔2018〕6号)、《霍山县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18〕49号)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人员,可简化程序,采取考试加考察的方式招聘,结果在霍山县政府网站公示。
五、招聘办法
应聘者需参加笔试(研究生仅参加面试)和面试(护理含技术操作)。
1、笔试
时间:2018年8月25日9:30--11:30;应聘者应于8月23日至8月24日到县卫计委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场考试。
考点:霍山县中医院15楼大会议室
内容:专业综合知识。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分为临床、口腔、护理、助产、检验、影像、药剂、财会八类试题。题目由霍山县卫计委委托第三方出具。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8月25日13:00—13:30
地点:霍山县中医院15楼小会议室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
3、面试
时间:2018年8月25日下午14:00-18:30
地点:霍山县中医院15楼小会议室
内容:面试题目由霍山县卫计委委托第三方出具,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两个方面,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以及与拟聘岗位有关的能力、知识、经验、性格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考生在面试前到指定地点集中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合成总成绩
(1)合成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其中护理面试成绩、技术操作成绩各占20%)。合成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依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遇合成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并在霍山县政府网站等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霍山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牵头,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霍山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卫计委审查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签约聘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待遇按合同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将邀请纪检监察、人社、编办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本次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霍山县政府网站及霍山县妇幼保健院网站查询。
5、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5022956、5022807
监督电话:0564-5022427、391091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霍山县卫生计生系统人员招聘管理工作领导组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