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辅助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岗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肥市政府法制办机关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0日后出生);
5、专业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法学专业(学科代码0301、0351)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三、报名办法
1、下载填写《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报名表》(附后),并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现场报名时须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名人员也可通过EMS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至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xinguobin@hefei.gov.cn;
3、报名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办公区B座2407室,联系人:辛国斌,联系电话:63538474;
4、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职在编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市政府法制办将按照相关条件对报名者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考核。审查合格,将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笔试,并按笔试成绩取前3名进行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
4、体检考察。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5、明确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具体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名单以及录用结果将在合肥市政府法制网(http://www.hffzb.gov.cn/)公布。
五、相关待遇
聘用后实行人事代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按照《合肥市直机关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核发工资报酬,并执行“五险一金”相关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