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拟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政策研究、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服务等服务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组织员),派驻有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领域工作,具体岗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1日以后出生);有党务工作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8年8月17日上午8:00至8月21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fjndrs.gov.cn/showex.asp?idx000&ks=qy)编外人员招聘考试栏目,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要求为.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018年8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8988550。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垂询上述电话。
(二)资格初审。由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和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8988550。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8年8月17日上午8:00~8月22日下午5:30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23日~8月24日自行上网登陆宁德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网络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核:笔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入围考核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9楼918室)进行资格复核,最后确定考核人选,予以公示。
四、考核、体检和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根据其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中共福安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择优确认3名拟聘考生体检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3年。聘用期内,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名次的计算。通过笔试后如拟考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为考核人选。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聘用人员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考核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人员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