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工会事务辅助岗1名
工作内容:负责我局系统工会和机关工会业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2.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4.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会计学(A120201)、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
3.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会计师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或有注册会计师证、或有1年及以上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pjsj_123@163.com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认证报告
(3)职称证书
(4)个人简历(需上传相片)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筛选后并审核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定于2021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第一位的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刑事、行政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五)必须在2021年5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399259,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2118278。
点击下载>>>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初级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