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国内2021年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招聘岗位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我局应聘部门所在地(广州、三亚)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注:应聘人员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以及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2.报名时间。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4月21日00:00至28日24: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报名上传材料:
(1)本人简历1份。包括学习(本、硕、博)期间专业课程成绩、英语成绩、科研工作和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以及本、硕、博论文研究方向、相关研究成果和获奖情况。
(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以前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主要研究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整理做成PDF文件。
(3)《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表2)。
(4)《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应届毕业生)》1份(见附表3)。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以及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前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笔试确认
因疫情原因,笔试前,应聘人员须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以及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笔试
笔试分数采用百分制。招聘岗位中的学历学位条件仅限定为博士的,不需要参加笔试。
(五)面试
1.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全部招聘岗位考试笔试成绩的前90%,可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等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分数采用百分制。面试时,应聘者通过ppt陈述及答辩方式进行,向考官组汇报个人详细情况,重点汇报学习(本、硕、博)期间专业课程成绩、英语成绩和科研工作、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以及学习(本、硕、博)论文研究方向和相关研究成果,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业务基础知识、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和考察
1.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
2.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3.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以及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试用期
对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人员入职后按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地点在广州市的,入户广州市(符合广州市入户政策);工作地点在三亚市的,入户三亚市(符合三亚市入户政策),均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相关福利待遇。
(二)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联系人:梁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0-87623552、020-8762994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77号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5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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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docx
2021年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应届毕业生).docx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