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2018年应届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社保专员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三)须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拥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少,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并填写《前进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需要附上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相关证书、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路3号街道办事处一楼102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四)考试、面试
1.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对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街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予以通知,并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录用人员,录用名单在天河区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按要求携带证件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联系人:秦小姐、白先生联系电话:8256480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可乘地铁5号线在东圃站下车转乘公交车,也可直接乘坐公交503、53、218、B19到杨桃公园总站下车往北中山大道方向步行约100米)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