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珠海市港口事务管理中心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1名。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相关管理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会计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港口事务管理中心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ddzxzhaol@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姓名”。联系电话:0756-252910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市港口事务管理中心综合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确认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考试前一天)及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将回复邮件通知。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时间地点将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3.其他事项:①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不予开考;②考生需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笔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262081。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港口事务管理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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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港口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