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岗位合同制职员2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
(二)工资待遇
享受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岗位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2.专业、工作经历及政治面貌要求详见《珠海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2)。其中,专业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适合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寄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接收报名材料邮箱为gzwrsk@zhuhai.gov.cn。
3.报名材料:
⑴《珠海市国资委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1),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
⑵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彩色扫描件。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以上材料请扫描成.pdf文件。其中,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后扫描,同时附.doc可编辑版。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珠海市国资委组织人事科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通知是否符合条件。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5.其他事项:考生需遵守珠海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防疫应急预案,持有绿色“粤康码”或“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胜任工作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一题)。考生笔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国资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录用手续。
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三、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珠海市国资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国资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招聘咨询电话:0756-2261109,纪检监督电话:0756-2515081,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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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