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诚实守信,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专业技能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6.应聘人员须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资格条件。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7.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及有法律规定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范围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北京生源指入学前已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须符合进京落户相关政策要求。办理聘用手续时,毕业生须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国(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应聘,须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且在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毕业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就业政策。
非京籍留学生、军校毕业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含国防生)、网络教育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毕业生,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请参见《中央民族乐团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留学生仅能报考行政管理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只能在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报名多个岗位的,按照取消报考资格处理。应聘人员须下载《中央民族乐团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所需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一并打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sb301@163.com),邮件标题:报考岗位+专业+姓名+联系方式。
3.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中央民族乐团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需盖章)、1寸电子版证件照片一张(请以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以及其它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或重要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中央民族乐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通知于报名截止10个工作日后在中央民族乐团官网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1.中央民族乐团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
2.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开考。
3.行政部门岗位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两部分,每项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初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含7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5:1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复试。复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复试侧重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
4.演奏员及演员岗位考试包括初试(专业技能考试)和复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两部分,每项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初试成绩合格分数为90分(含9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不足5:1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复试。复试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各占50%),合格分数为90分。
5.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以本人在《中央民族乐团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并进行电话通知。未进入复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行政部门岗位综合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综合考试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演奏员及演员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复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按照中央民族乐团统一要求进行。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等情况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减少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央民族乐团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对自己提交的报名材料、证件信息、通讯方式等所有材料负责。如因本人未按要求提交、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以及所填信息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查看中央民族乐团官方网站(www.ccno.net)发布的信息,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未及时查看乐团官网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我单位不通过邮箱回复应聘人员任何问题。
3.公告内未尽事宜以中央民族乐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和上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中央民族乐团
联系电话:64984750(工作日9点半至11点半、13点半至16点可电话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电子邮箱:rsb3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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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乐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