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是菏泽市唯一的省市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1949年建校,2004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6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提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菏发〔2017〕17号)指出:“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推动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工作,集中打造大学城科教集聚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全校师生共同努力下,菏泽学院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6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教辅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登录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rsc.heze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菏泽学院2021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021年5月12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9:00至2021年5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30日11:00至2021年5月13日16:00。
网上报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能够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交具有本人手书签名的承诺书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6)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2;
(7)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上述(1)-(6)材料外,还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8)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4;
(9)应聘岗位对本科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10)应聘岗位有运动员、教练员资格要求的,须提交相关等级证书扫描件;
(11)应聘岗位有英语等级水平要求的,须提交相关等级证书扫描件;
(12)应聘岗位有语种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语种证明扫描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30日11:00至2021年5月13日16:00。
菏泽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初审将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或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菏泽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4.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各类岗位笔试只考一科。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高等教育相关理论知识和管理、服务相关知识。
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所有岗位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师职业素养、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8、教师13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20%;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教辅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佀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59425668661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
邮编:2740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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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