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hszrsc2021zp@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德宏师专202101xxx专技岗”。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由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两级共同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4)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离报名时间近半年内的方为有效);
(6)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
(7)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毕业证学位证上未注明专业方向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部)两级印章的专业方向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或相提供的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办理。
(8)202101002、202101003、202101013岗位,还需提交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本科阶段成绩单中无招聘所限专业方向的课程或该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办理。
(9)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3.申领健康码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4.有关要求
(1)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完备而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凡填写及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3)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报名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至5月18日下午18:00。
(三)报名资格初审
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参加考试条件人员,并于5月19日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dhecw.cn/)进行公告。
网络报名信息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人员,报名资格初审按照不通过处理。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急需紧缺岗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5月19日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到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方可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21日8:30至18:00
现场资格复审和准考证领取地点以5月19日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于当天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注: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受报名比例限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增补进入面试人选。凡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需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1.面试要求
面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提问)两个环节组成,满分各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202101015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岗位应具备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8:30
面试地点:具体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准
(三)各项成绩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教学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25%+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25%)。
202101015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5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专业技能测试(提问)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中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或原单位鉴定不良者,考察视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学校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能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者,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办理聘用手续后,若在工作期间发现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终止人事关系,并作下编下册处理。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从事党务、思政、管理、教学等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和各具体用人单位的安排。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人员,按照《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人才队伍培养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八)健康要求
疫情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在此再次提醒: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学校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高水平的人才及博士,有意报考学校的人才及博士可与人事处直接联系。
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692-3028397、3029235。
(二)监督电话:0692-3028284。
(三)网站:http://www.dhec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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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