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C照以上驾驶证;
3.环境保护专业毕业或持有会计证,有财务、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社保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认真细致的精神;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近五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曾因违反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而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招聘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有关资料电子版发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的电子邮箱:331510872@126.com。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至5月15日。
报名材料包括:《2021年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电子版(登记表上粘贴电子彩色照片)、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图片,图片必须清晰、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并在州生态环境局窗口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考察
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对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交《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1份(粘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会计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一)经批准使用的编外人员,工资按照《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西政办发〔2017〕7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月发放,一年以12个月计发。
(二)编外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编外人员不享受单位补助的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住房补贴等福利。
五、其它事项
(一)具体招聘事宜请致电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办公室咨询了解,联系电话:0691—2142200,15752376870。
(二)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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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