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3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提交下列材料:
(1)《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或《福建省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正反面);
(4)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电子版)。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历学位真实性、有效性的书面保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陆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至5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随时关注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5.上述所有岗位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岗位(序号01、02岗位)考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省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中心岗位(序号03、04岗位)考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申论笔试时间:下午2:30-5:00。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所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笔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于笔试(面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面试前,中共福建省委编办机关党委将依照招聘条件,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交的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资格复审确认地址:中共福建省委编办机关党委,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631室。
5.资格复审期间,因报考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2天17: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内容: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签名:***,注上日期)
6.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7.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87304007(中共福建省委编办机关党委);
0591-87832802(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0591-87812893(福建省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中心)。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和中共福建省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福建省体制机制创新研究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中共福建省委编办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304009(中共福建省委编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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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4.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5.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