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保府办〔2015〕153号)规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力量,提升扶贫工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现委托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报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农村和扶贫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办公。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优先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
(2)有扶贫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保亭县生源或保亭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优先。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具体要求。
1.招录岗位:县扶贫办编外聘用人员岗7名。
2.具体要求。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人员待遇
(一)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正式聘用后可享受合同制职工待遇,并按规定每人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资4079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8-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2362359818@qq.com
报名电话:6652906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应聘者须将个人简历,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投递到邮箱(邮件注明“保亭扶贫办+姓名+岗位”,如:“保亭扶贫办+张三+县直机关岗”),报名资料不齐全或邮件标注格式不正确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报名登记表》(表格请到3156202526QQ空间复制黏贴);
②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四张;
4.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在保亭县人民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如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试用期不合格者,由面试成绩顺位者递补入围进行体检录用。
七、录用公示
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确定录用人员,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录用公示。
八、招聘人员管理
新珠江人力资源公司与录用人员按每年度签订劳动合同,保亭县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正式聘用后派遣公司联合用工单位每年进行考核(第一年录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进行辞退;工作中有第九条内容关于人员退出机制规定的,将及时给予辞退。
九、人员退出机制
(一)存在违法行为;
(二)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管理;
(三)符合服务协议约定的人员终止条件。
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