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愿履行政府雇员责任和义务。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没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赈济救护科工作人员1名。
三、雇用方式及期限
政府雇员实行雇佣制,不具有行政职务。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后,若聘用单位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四、雇用待遇
(一)薪酬待遇。试用期间每月发给薪酬待遇27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照市红十字会现有雇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在达州就业网或达州市红十字会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到达州市红十字会(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祥街90号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楼四楼;联系电话:2106027)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1)填写清晰完整的报名表1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1份;
(4)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著述等证明本人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资历的资料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4日17:00前。
3.报名须知: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
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填写《达州市红十字会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核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达州市红十字会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5月18日17:00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国家有关法律、政策限制流动人员,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按照应聘岗位,笔试成绩前3名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在达州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在达州就业网和达州市红十字会官网公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公示
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达州就业网、达州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示。
(六)签订合同
1.根据公示结果,市红十字会与拟聘用人员就薪金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达州市政府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签订政府雇员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收到拟聘用通知书15天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放弃。
(七)应聘费用
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