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工作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用人部门根据实际用人需要提出的相关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合同制员工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个人征信严重失信的;曾参加江高镇政府雇员或合同制员工招聘,进入面试或被录取,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未书面表示放弃,其后才提出放弃或不到岗工作的;被聘为江高镇政府雇员或合同制员工后,工作未满一年便主动辞职,或未按规定提前30天办理辞职手续而私自离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和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三、工资待遇
按《江高镇雇员、合同制员工工资调整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技能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江高镇政府党建办公室212室填写《江高镇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020-37322916。
五、报名要求
(一)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列入人力资源工作不诚信名单。
(二)资格初审合格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六、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面试。
考官由用人部门3人(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在编人员)、党建办干部1人和纪检监察室干部1人组成。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专业技术职称、技能证书等级、文化程度高低为优先顺序,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技能测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七、体检、政审和聘用
(一)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优先,如无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人员,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江高镇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通过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村(居)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法按时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经江高镇党委同意,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日,如未收到影响聘用的异议,则通知拟聘人员到岗上班。
(四)未经江高镇政府同意,被聘用人员在接到到岗通知后不按时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补录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若本单位合同制人员在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用人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且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并全程佩戴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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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