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男性,梅州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18-40周岁,退役军人和有执法经验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5月14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留隍镇人民政府临聘工作人员,按人社局核定标准,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2—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联系人:廖若钊,联系电话:0753-6433212。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六、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政审考察由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负责,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公示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薪酬)。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428210。
本公告由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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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