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霍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中共霍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以及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向社会发布。
三、招聘计划
2021年霍山县县级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3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霍山县2021年度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本县医疗卫生单位近三年内辞职、辞退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1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楼会议室
5月23日,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县纪委监委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2.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21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张。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详见附件3。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应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招聘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确因工作需要,根据《霍山县深化医改工作领导组201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霍医改〔2018〕6号)、《霍山县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霍政办秘〔2018〕4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次霍山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考考务领导组研究,对符合条件人员,可简化程序,降低开考比例,结果在霍山县政府网站公示。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临床(含临床、麻醉、影像、病理、口腔、康复治疗)、护理、检验、药学(含中药、西药)、财务、信息、健康管理等7个科目,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29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28日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研究生、临床医学类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笔试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仅做录取时参考。如报名人员数超过招聘职位则笔试成绩参与合成计算。
2、面试
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报考岗位为本科起点的。其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职位数的,直接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的具体方案另行公告)。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报考本科起点岗位的,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参考笔试、面试情况,经本次考务领导组研究确定是否入围体检环节。
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霍山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委牵头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因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山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并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备案。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霍山县中医院对符合条件人员优先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霍山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相关事宜
本公告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64-5022927(霍山县医院)
0564-5022081(霍山县中医院)
0564-5022807(霍山县妇幼保健院)
0564-5022956(霍山县卫健委)
0564-5027576(霍山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5022427(霍山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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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