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热爱检验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医学检验专业,须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执业资格。
3、年龄18-35周岁。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5月20日,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砖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6846018、18262579339(倪主任)。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办公室现场报名(疫情防控期间可电话或网上报名,报名电话:0514—86846018)。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检验具有医学检验执业资格证书或检验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等,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可将报名表(附件1)及其他报名资料图片发至医院电子邮箱1787749893@qq.com报名,并电话告知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人电话:0514—86846018、18262579339(倪主任)。
5、资格审查:医院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发放《准考证》(电话或网上报名者考试前半小时在医院办公室领取)。
(二)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内容:医学检验。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3、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合格线由医院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报名人数等于招聘人数,笔试、面试均须达合格分数线。
报名人数若大于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形式与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配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名额以1:1比例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区卫健委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 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工资待遇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院纪检监察员全程监督。区卫健委监督电话:0514-86539196,咨询电话:0514—8684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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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扬州市江都区砖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扬州市江都区砖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