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浙江省户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
3.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14日至2003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5月25日。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hnwtrs@sohu.com。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内附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详见附件1)和各类荣誉汇总表(详见附件2)。
(2)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以2021年5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两年以上所报岗位带训经历证明材料。
(5)反映个人带训成果的证明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工作经历、带训成果、荣誉奖项、技术资格统一截止到2021年5月14日。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考试前,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实施。
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问答,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教案设计、说课和职业能力展示(组织训练),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和专业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方可入围体检。
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人才网(www.hnrcrs.com)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它事项-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229494995/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名单等将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它事项-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229494995/index.html)上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7288466、0573-87288447
监督电话:0573-87288931
点击下载>>>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