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为部门职员(四级雇员)岗位13个(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先锋网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3张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4)填报《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登陆东至县政府网和东至先锋网下载。
4.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具体岗位。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均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考察环节。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体检
1.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与岗位适应度、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在东至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说明
1.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明确机构规格和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用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三年,薪酬待遇按东至经济开发区雇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2.设置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薪酬待遇等由开发区管委会参照《东至经济开发区雇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统一发放,四级雇员年收入约14万元。
咨询电话:0566-8167694
点击下载>>>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