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
阿勒泰地区户籍及生源,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出生),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哈巴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违纪等行为且限考期未满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或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5.已经聘用为哈巴河县编制外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和资格审查一并进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下午20:00。
(2)报名地点:哈巴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06-6626465。
(3)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学籍证明一份,同时提供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事项:
(1)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本人一致。专业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全称如实填写,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2)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答题要求: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写作》,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试卷命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进行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报考人员可访问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报考人员可访问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入围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四)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参加面试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必须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未按时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在面试正式开始后,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及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的,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报考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1.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由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把好政治关。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填写《哈巴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3)(可访问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下载,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结论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2.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聘用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1.编制外新进人员,执行哈巴河县编制外人员待遇(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无职业年金)。
2.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聘用到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访问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性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哈巴河县招聘考试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考生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哈巴河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6-6626465
监督电话:0906-66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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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河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