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户籍不限;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邮寄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缺一不可。
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有应聘意向者应下载附件2《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shxczxyjzx@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电子邮箱报名之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者须将书面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四川中路320号4楼,邮编200002,并在信封或快递外包装上注明招聘报名材料。书面材料含:《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符合选拔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公开发表的文章、书籍等科研成果)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且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将会在2021年6月30日前收到面试电话通知。有关面试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不另行通知,并不退回报名材料。
(三)考核方式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专业笔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考生对时事政策的敏感性,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理论功底和分析应用能力及表达水平。无指定复习书目,不设考试范围。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1-6321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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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乡村振兴研究中心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