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集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信息表(2018年08月)》(附件1)。
用工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
最高 年龄 |
性别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专业 | 户籍 要求 |
其它 条件 | |||||
厦门市集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 厦门市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180801 | 办公室综合辅助岗 | 1 | 35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集美区 | 无 |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与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四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视情况保留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132号2楼202室
联系电话:0592-6256456
联系人:邱小姐、黄先生
(三)现场报名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依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者,不予受理。
1、《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必须电脑打印并签字)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
3、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4、学历(位)证书及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2018年 6月30日之后)等)。
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所有材料、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报名。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在报名点进行。报名结束后,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通知。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型为客观题。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9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将统一划定。届时报考人员可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查询,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从岗位要求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一)体检
1、考试合格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用工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2、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劳务派遣公司将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3、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和社会表现,包括综治、计生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递补
在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简章发布后1年内,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后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jimei.gov.cn)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与厦门市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8月2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 8月22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
(三)集美区户籍不含在集美区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工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录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单位会同用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决定。
厦门市集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