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就业促进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学历: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
不限。有文秘工作经验或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的优先考虑。
4.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1日——5月26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也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fcgrbj@163.com)。
3.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人力资源市场大楼522室。
4.报名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2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填写《防城港市人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填写电子版《防城港市人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含照片),连同所需有效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一起打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到防城港市人社局进行复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四、工资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2700元/月)+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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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