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财务会计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会计、审计、财经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扎实的财务会计工作基础;
(四)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五)具有全日制会计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财会从业资格要求;
(六)中共党员优先,具有财会审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附后)到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综合科报名(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12楼1209室)。
(二)资格审查与筛选
1.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名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并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与筛选,确定初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通知初步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到市接待办综合科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2.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研究确定招聘人选。
3.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组织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人:吴远清,电话:0770—2822689、139770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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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