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各专业招聘、选聘数量(见附表)
四、报名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下载打印报名表。(www.hseryuan.com)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8---2156715(正常上班时间)
3.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个人纸质简历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1年毕业生持学校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规培结束的,提供《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近期同版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4.考试服务费100元。
5.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医院通知考生领《准考证》。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专业、学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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