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岗位
高中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1名、生物2名。
二、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公费师范毕业生、西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三、相关待遇
1.招聘的教师住房由学校提供教师公寓;
2.招聘教师工资待遇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3.招聘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执行国家定级工资标准;
4.招聘教师编制由县委编办在全县事业单位编制内调剂;
5.相关经费均纳入县财政预算解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在市内企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不满2年的人员。
6.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人名单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康县第一中学应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和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kxyzbgs@163.com),由学校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信息初审。同时微信扫描如下二维码提交相关信息:
2.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书扫描件。
(2)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公章),但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并经审核无影响录用问题后再办理备案手续。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人员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于2021年6月21日下午2:30,携带相关材料到康县第一中学办公室现场报名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时间:2021年6月22日。
2.地点:康县第一中学。
3.内容:试教(试教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谈考核。面试各环节均按100分制考核。
4.面试成绩构成:面试成绩=讲课成绩80%+面谈考核20%。
5.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6.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日对外公示,同时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次日立即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县级及以上)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甘肃省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参加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考察
对通过面试以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和学校人员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在二周内对其聘用资格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每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考生填写《考察表》。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根据该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限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拟聘用人员务必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相关证件原件和学籍档案分别提交学校和县教育局审核,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考察不通过。
(六)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在康县人民网站(http://www.gskx.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环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完成引进招聘结果备案;拟引进聘用人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发文上岗。
六、联系电话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固定电话:0939-5121568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城西新区
七、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康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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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第一中学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