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1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在招聘岗位中划出4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15%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的高校毕业生,23%的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上岗位简称“定向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民教育序列2021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户籍迁在区外的原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毕业生;
2.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定向岗位范围说明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语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蒙汉语兼通职位,笔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分别使用蒙汉文作答,参加试讲时必须结合使用蒙汉双语试讲。
5.“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取得与所学专业和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1《2021年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考生,必须是截至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报名有关材料截止时间。除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外,其他报名考生提供的相关证书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讲、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昆区政府信息网(http://kdl.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人事考试栏目选择“2021年昆区教师招聘”,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因受防控新冠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实时关注昆区政府信息网通知,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为网上发布笔试通知后至笔试开始前)。
2.报名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蒙汉语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时间:从2021年5月31日9:00开始至6月2日17:00止;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7日9:00开始至6月10日17:00止;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报考定向岗位考生审核通过后,请在定向岗位报考时间结束前1小时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本人审核状态,因个别岗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此岗位已审核通过考生的审核状态会被修改为审核未通过,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考生。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已经工作的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须按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第二学位专业不可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指定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关网前未及时修改信息的不再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简章要求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会简要说明退回理由。报考人员对附件1《2021年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通过招聘简章预留的咨询电话咨询。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使用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卡通过邮政储蓄银行APP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请下载“邮储银行”手机APP—依次点击“生活”—“生活缴费”—地方非税业务—选择缴费内容(昆区教师招聘报考费)和缴费委托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局非税)—在用户编号栏目中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点击“下一步”,核对考生相关信息无误后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科50元,缴费时间:定向岗位缴费时间为5月31日14:30至6月3日12:00。定向岗位缴费时间截止后缴费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未报满的空缺岗位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其他条件不变,需重新报名)。普通岗位缴费时间为6月7日14:30至6月11日12∶00。因报名期间工作量大,报名系统缴费状态变更会有延迟,请考生耐心等待,考生缴费成功与否以“邮储银行”手机APP显示的缴费状态为准。缴费后,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考费,2020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需持《报名登记表》1份、《2021年昆区招聘教师减免报考费申请表》1份(《2021年包头市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附件2),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办理退费,所退费用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如笔试缺考将不予退费,逾期不再受理。具体退费时间通过昆区政府信息网另行通知。
7.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在缴费时间截止时未完成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8.打印准考证。因受防控新冠疫情影响,完成缴费后,请考生实时关注昆区政府信息网的笔试通知,务必于笔试通知后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结束后将用于资格复审、试讲和体检工作,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9.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由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师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素养7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师德师风和学科专业知识)。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考生参加笔试时按要求使用蒙汉文作答。笔试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命题。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因受防控新冠疫情影响,笔试时间需根据防控新冠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安排,将在昆区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告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网上公告的笔试通知,并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本次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标示在准考证上。
3.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试讲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试讲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笔试完成后进行。
1.资格复审工作由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工作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将在昆区政府信息网公布。
2.进入试讲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须提供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试讲资格。
3.对于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试讲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试讲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试讲
1.试讲由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等其它事宜通过昆区政府信息网另行通知。
2.试讲分学科进行,使用昆区教育系统现行教材,依据学科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试讲,由主考评委在考前命制试讲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试讲满分100分,现场公布试讲成绩。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试讲时必须使用蒙汉双语进行试讲。试讲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永久保存。本次招聘试讲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试讲时各学科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试讲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试讲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试讲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试讲占总成绩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以每个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试讲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2〕2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在考察工作开始的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因故意隐瞒信息,在考察期间无法提供本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
3.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且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因现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导致考生无法完成笔试、面试和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昆区教育局负责岗前培训,并按照教师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手续经昆区人社局、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凭包头市人社局下发的《包头市聘用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人事、编制手续,聘用的教师享受国家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市人社局考试考核培训科全程监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试讲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要求,公开招聘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公开招聘工作。
(五)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它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但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出现以上问题的考生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按照简章规定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区政府信息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受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要求,2021年包头市昆区教师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昆区政府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本简章由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2-5990204(昆区人社局)
0472-5225113(昆区教育局)
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472-2836121
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472-5221931
4.考生交费技术咨询:0472-6195875、619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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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教师减免报考费申请表.doc
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