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760余人,在校生12600余人。学院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高等学校优势专业等教学平台,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省级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等科研平台。拥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三晋英才、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优秀教师30余人。另外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70余人。
学校现有14个教学系部,分别为中文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筹)、历史与旅游管理系、法律与经济学系、外语系、教育系、音乐舞蹈系、体育系、美术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系、计算机系;共有4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管理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的及我校急需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全年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材料接受邮箱为:rsc2178016@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
3.报名提交材料:
(1)《长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已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招聘方式
学校成立考核专家组实施招聘,人数一般为5人,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长治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长治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郭老师
咨询电话:0355-2178016
监督电话:0355-217809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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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