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灵活的方式、优惠的政策,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心大局,招聘一批人才充实到我县各领域,逐步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保亭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面向社会(不含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保亭县人才招聘引进人员)公开招聘岗位50个,招聘人数52人。其中,7个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8人,43个岗位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4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招聘要求以附件1为准;
(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为参考;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党纪、政务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目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限制流动情形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6月1日。
(二)招聘方式
采用考核或考试方式,具体根据岗位设置。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人才招聘考务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报名时间以后续公告公布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获取,须带有“二维码”,在验证有效期内);
如遇到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延长验证有效期等问题,查询网址如下:https://www.chsi.com.cn/xlcx/rhyq.jsp;
(7)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执行法院范围:全国法院)。应聘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附件处。查询网址如下: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8)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9)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10)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11)其他说明:
①周岁计算截止至2021年5月26日;
②如对学历有全日制要求,则应聘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等不接受报考。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都必须属于全日制;
③专业以附件2及附件3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④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含岗位页、签订时间以及盖章页)或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含岗位、签订时间以及盖章页)。
3.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有效期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保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考试公告。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审核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后续公告规定时间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机会只有一次,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截止时间为后续公告规定时间。后续公告规定时间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
报名系统将于后续公告规定时间准时关闭,逾期未补齐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后续公告规定时间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间内及时反馈,逾期将不予受理。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是否与报考条件相符,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审查对象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岗位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考核(考试)方式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岗位采用考核方式,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职位考生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岗位采用考试(笔试+面试)方式。笔试成绩通过后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面试形式可以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选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操作等。考试形式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同一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一致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学历一致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
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地点和费用。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结果和复检。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不低于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当面了解、电话访谈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公示和聘用
拟引进人才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备案。引进人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岗位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不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岗位,按同级事业编制工资的1.5倍发放。
(二)其他福利待遇。
1.享受安家费补贴。引进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补贴标准为:
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8万元的安家补贴;
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6万元的安家补贴;
③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4万元的安家补贴;
④其他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2万元的安家补贴。
2.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1)享受住房政策。经认定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我县人才住房政策。具体标准为:
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一套不低于115平方米免租金的人才住房,在保亭县内连续工作满5年后,第6年开始每年赠与10%的房屋产权,直至第10年即可无偿取得全部产权;
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一套不低于110平方米免租金的人才住房,在保亭县内连续工作满8年后,第9年开始每年赠与10%的房屋产权,直至第18年即可无偿取得全部产权;
③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一套不低于110平方米免租金的人才住房,在保亭县内连续工作满10年后,第11年开始每年赠与10%的房屋产权,直至第20年即可无偿取得全部产权;
④其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一套不低于110平方米免租金的人才住房,在保亭县内连续工作满12年后,第13年开始每年赠与10%的房屋产权,直至第22年即可无偿取得全部产权。
(2)享受过渡性住房。引进人才在未享受人才住房政策前,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3)享受住房补贴。未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且符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的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实报实销,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高层次人才30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才2000元/月,全日制本科生1500元/月。
3.配偶和子女落户、就业、教育政策。引进人才配偶、子女符合我县落户政策的可随迁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不含副处级),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县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可按就近入学原则,在我县选择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三)人才管理。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才,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不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引进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5年聘用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向县委人才办申请,报县委研究决定。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有关说明
1.本次考试,对参加招聘并最终聘用的海南省外考生给予往返考点交通补助(省内的不予报销)。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三等舱)、公共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按到考点的直线飞机、车、船票价凭正规票据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985、211高校毕业生以领取毕业证当年时间确定。
八、其他
咨询电话:0898-83666083。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未尽事宜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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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招聘(第一批)岗位表.xls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21年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