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2021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岗位招聘条件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参加“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定向考核聘用的须截止2021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须相符。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马边彝族自治县在编在职事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聘用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办法: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2021年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本人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其他证件到县融媒体中心大楼7楼报名以及资格审查,限制户籍的岗位需带上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马边户籍)。本人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发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而错过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
1.面试: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教育类(不含三支一扶支教的志愿者)、医学类(不含三支一扶支医的志愿者)采取专业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加分:“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定向的,年度考核优秀一次在面试成绩上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6月15日将年度考核优秀的证明材料交县人社局71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再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请各位报考者及时关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mabian.gov.cn)。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政审表》交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与职称股,个人人事档案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与职称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政审及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考核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实等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应填写《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新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优惠政策
1.引进的临床医学等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在马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并将按《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卫计人才振兴工程九条措施>的通知》给予总额为15万元至13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费和入职后的其他补助费。
2.根据《关于加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府办发〔2017〕51号)、《关于印发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府办发〔2017〕68号)的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发放安家补助。
以上两项优惠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八、特别提示
考核工作其他相关信息都将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纪委:0833-4511078
咨询电话: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511357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