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应聘人员报考时无教师资格证要求,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不能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09:00-6月18日09: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1:00
报名网站:山东临朐政务网(www.linqu.gov.cn,下同)
应聘人员登陆“山东临朐政务网”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完成提交报名信息后2小时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1:00
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政务网”考试信息栏目。
(五)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通过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六)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笔试准考证、临朐县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表、临朐县2021年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各1份(报名网站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开放,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打印以上材料);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3.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附件5,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本项)。
(七)面试缴费
参加面试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八)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两种形式进行。其中,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政务网”考试信息栏目。
1.笔试(100分)。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等。
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30%、7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100分)。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同一岗位面试人选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专业技能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九)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学科分组进行面试的,考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进行修正(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学科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应聘人员所在考官组当日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数,作为该岗位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山东临朐政务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4.选岗。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5.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山东临朐政务网”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所有录用人员享受事业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备案。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学校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与临朐县2021年事业编教师公开招聘同时组织实施,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临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单位无关。
3.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按照《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配合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遵守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要求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本简章由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临朐政务网”考试信息栏目查询。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地址:临朐县冶源街道米山路1777号
山东临朐政务网网址:www.linqu.gov.cn
咨询电话:0536-309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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