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上岗证书必须经国家正规权威官方网站备案且查询到相关信息。
(三)岗位学历要求均为国家正式统招全日制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参加研究生国家统招,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研究生不作全日制要求;
(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本科学历人员年龄26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院前急救岗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三、报名、资格审查
因疫情原因,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再进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务必于2021年6月12日17:00前将以下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扫描成JPEG或PDF格式并发送到邮箱:sxzxyyrsk@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电话”。没有按时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体提交材料:《单县中心医院2021年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现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上岗操作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医院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等信息。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单位负责公告调整。
四、考试
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组织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人员考试总成绩及相关规定择优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单县中心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审核同意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审核通过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入院后在院就业见习试用一年,就业见习期间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发放见习补助。就业见习期满,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按照医院内部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请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考试。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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