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庄行镇村工作人员1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要求:具有庄行户籍或与庄行户籍人员有直系关系,或具有上海户籍且居住在庄行;
(六)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秀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工作日8:30-16:30),在庄行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庄行镇腾庄路6号3楼)报名。
2、报名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薄,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其他能够证明工作技能、经历、成果等的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2021年度奉贤区庄行镇村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报名者需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考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人员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异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待遇
1、聘用服务期为两年。全年收入不少于6万元(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服务期内薪酬待遇由工作所在村进行支付,中途解除协议的,需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聘手续。
2、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本人及所在村可就是否留用做双向选择。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庄行镇纪委、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57466119、57466124监督举报电话:5746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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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