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介绍
招聘工作在观山湖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和财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观山湖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招聘办公室(下称“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薪酬标准参照《观山湖区派遣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观山湖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中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村幼儿园可放宽至学前教育类中专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与拟任教学科一致(详见附件1)。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贵阳市观山湖区在编人员(含已聘用的农村特岗教师)及观山湖区在岗的“双轨制”人员。
(2)2017年以来参加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招聘,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离职的。
(3)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除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截止到报名开始当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能报考)。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截止到2021年6月19日,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认定以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缴纳的养老保险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贵阳市观山湖区在编人员(含农村特岗教师)及观山湖区在岗的“双轨制”人员。
(2)2017年以来参加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招聘,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离职的。
(3)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考生于2021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观山湖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或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考生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考生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申请提交后,系统会向考生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确认通过,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使用(特别提示: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至6月23日。)
截止6月21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6月22日10: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人员在6月22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修改。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办公室同意后,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00至12: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招聘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观投大厦)2层。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至6月23日,每天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在网上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无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所报考岗位未取消招聘计划的,获得笔试资格。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教师岗位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因为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认定以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为准。
7.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财务岗位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认定以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为准。
5.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教师岗位为《教育综合知识》,财务岗位为《会计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通过“贵阳人才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其他事宜,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才网”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七、面试
面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本岗位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教师岗位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超过5:1,不低于3:1确定面试人数。财务岗位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面试人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获得面试资格人员。
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被确定为获得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教师岗位在此次教师招聘中,可按在最低笔试成绩以上本岗位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不受该比例限制)。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准考证打印及面试其他事宜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教师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财务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二)其他事项
考生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观山湖区教育系统“双轨制”招聘。
九、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需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其他事宜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发布公告。
十、考核
考核时间和具体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考生,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经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岗,由招聘办公室在本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低于合格分数线或无人递补时,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
经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签订合同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观教投人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委派到相应单位工作。
截止到劳动合同签订日仍不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报到
聘用人员与观教投人资公司签订合同后,由观教投人资公司开具介绍信。聘用人员持介绍信到相应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观教投人资公司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五、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贵阳人才网”或“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招聘办公室所有,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网络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政策咨询电话:0851-84734667。
监督电话:0851-88274089。
附件:贵阳观山湖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观山湖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
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招聘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