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前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长乐区户籍(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长乐常住户口);
(七)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收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人社局4楼402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包括:(因场地有限,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下载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
1、居民电子健康码或健康证明;
2、《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考试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原件;
(以上1、2两份材料在参加考试时也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一起提供,详见《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请考生自行打印,个人信息可以直接打印在登记表中);
4、《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登记表》(请考生自行打印,个人信息可以直接打印在报名表中);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学历证书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的打印件(含二维码);
8、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9、已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未办理人员可前往福州市长乐区劳动就业中心办理)。
(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办理所需材料:a.福州市失业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b.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建档立卡户无需提供。
(2)其他高校毕业生办理所需材料:a.福州市失业登记表或求职登记表;b.身份证原件
10、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应另外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11、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三、考试办法:
1、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第3位四舍五入)。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6月28日。
5、面试成绩排名办法。面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若2个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层次高的优先排前。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的优先排前。
面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公布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
四、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由报考者在要求时间内自行安排至本省三甲以上医院检查并提供健康证明。
3.考察由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综合方面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者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收名额,可从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办理劳动合同登记
体检与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确定为拟招收人选,拟招收人选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拟招收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招收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招收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关系相关手续。
拟招收人选在未办理劳动关系手续前,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名额,可从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被招收人员应在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招收资格。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收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福州市长乐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参与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91-28882236监督电话:0591-28813573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是本次招收发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七、薪酬待遇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精神,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拟参照福州市城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按2019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12.67元)的50%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即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3317元/月,低于城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目前薪酬待遇。
2、按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不予补贴。
3、本次招收人员劳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招收;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收。试用期与正式招收后的报酬标准相同。基本工资3006元/月,绩效工资700元/月(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
八、其他
1、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次招收面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一年之内如有因放弃或者辞职而产生的空缺名额,可从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本公告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2、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登记表.xls
3、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
4、2021年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动关系协调员报名、考试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docx
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