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为隶属于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为省属药品、化妆品,器械行政审批事项的技术支撑部门。主要承担全省药品等相关审评、现场检查的技术性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见附件
备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1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直接点击以下网址进行报名,登录江西人才招聘网(www.jxrczp.com)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ex1.http.80.ipv6.jiangxi.gov.cn),南昌人事人才网(www.ncrcrs.com),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http://mpa.jiangxi.gov.cn),填写《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1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完成报名等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从报名系统内打印)、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个人简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791-86239269万老师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
江西省药品审评认证http://mpa.jiangxi.gov.cn/col/col35257/index.html
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数。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如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结构化面试)。
2、资格复审:笔试之后,将在面试前择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内打印)、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3、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4、笔试、资格复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公示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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