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共1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报考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6月2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北塔区人民政府第四会议室(北塔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6楼634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具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报名:
①我区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离开我区未满三年的原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⑤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应届高校毕业生无资格证书可报名(详情见附表1备注栏),但必须在3年聘用期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可自行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ta.gov.cn)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③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
7.报考人员必须自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关于考试纪律、诚信的规定,并在报名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8.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才能开考,如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报区人社局批准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9.报名期间,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北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1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1年7月8日至9日工作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北塔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6楼628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0日9:00-11:00,考试时量为120分钟。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3.成绩合成: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ta.gov.cn)公布。
5.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笔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数或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实践能力操作测试。
4.成绩合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ta.gov.cn)公布。
6.面试由北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7.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比例,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招聘计划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本岗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塔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核实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写出考察意见,考察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t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每个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八)特别说明
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本“特别说明”的下列内容,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下列要求或条件者,方可报名: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均在北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ta.gov.cn)公布,各阶段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凡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考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禁止北塔区内公职人员参与各类辅导培训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已公示拟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北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刑法》有关规定,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6.应届高校毕业生无相关资格证和执业证书报考的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的,一律不予以续签合同,并予以解聘处理。
7.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5年;工作未满5年的不得提出异动或参加区内外其他单位的招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
8.防疫措施:考生入场前佩戴好口罩、扫健康码和行程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确保考生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无新冠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接触史。报考人员不得隐瞒其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况,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报名、参考资格。
四、纪律要求
1.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
3.对在考试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区纪委、监委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739-5081078。
五、未尽事宜,以北塔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 0739-5623831 北塔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下载:
邵阳市北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