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一)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取得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资格限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土空间规划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即2021年6月18日)前取得。
(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三)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特聘岗位公共辅助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二、岗位待遇
(一)通过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后,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予以聘用。在单位进行3个月的适岗考核。
(二)通过适岗考核的,将转为特聘岗位公共辅助员,特聘岗位将实行协议年薪制度。
(三)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报标准的,按照深圳市、坪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协助解决住房问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资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投递到邮箱:psswj@szpsq.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招聘报名表》和《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4)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报考注意事项: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者网上所填报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资料并结合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形式。
(四)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核。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治审查
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名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报名者及时申领“粤康码”,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坪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的有效核酸检测等证明材料,面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62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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