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共招聘辅助工作人员44人,其中:政法委1人、检察院15人、武装部5人、生态环境分局23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滦南县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滦南户籍);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滦南县部分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辅助工作人员、合同期内的辅助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
报名地点: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三楼西侧)。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填写《滦南县部分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4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缴费:考生需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
(4)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5)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通过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体检、考核、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须在体检结束后7日内完成。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试用期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县委政法委辅助工作岗位比照政法委现有辅助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县检察院辅助工作岗位比照检察院现有辅助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县生态环境分局岗位比照生态环境分局现有辅助工作人员待遇执行;县武装部岗位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及一定数额的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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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滦南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2021年滦南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滦南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