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录原则、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补录原则
补录工作按照《简章》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补录人员范围
参加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以及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在补录范围。
(三)补录条件
参加补录的考生,须符合《简章》规定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具备补录空缺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补录方式
本次补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开展。考生自愿报名(详见附件1),在同一岗位内符合条件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请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和身体条件的岗位报考。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如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考试,在后续招考环节中因复审确认或举报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核实后取消考试资格。
二、补录程序
补录按照发布公告和空缺岗位以及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及岗位排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补录公告、空缺岗位
补录公告和空缺岗位表(见附件1)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jyl.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1年6月18日10:00—6月22日18:00。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http://39.97.107.149//ylzsydw20/info/index.html)考生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2.缴费时间及方式:2021年6月18日10:00—6月22日18:00,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每人15元,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岗位选择。考生可任意选择空缺岗位报名,不受原报考岗位领域限制,但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4.加分和排名。对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乡镇空缺岗位的,可在笔试成绩中按《简章》要求对笔试成绩加5分,并按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原报考乡镇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考生,补录报考地区级、县市级空缺岗位的,笔试成绩已按政策加分的须扣除加分,并按扣除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印证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造成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三)入围面试资格审查
1.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岗位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统一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6月24日下午18时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通道查询本人报考岗位个人排名及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结果。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1年6月25日至26日,共2天。资格审查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填写《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毕业证、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其中:
(1)伊犁州直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伊犁州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州(地、市)及以上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州(地、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州(地、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任职满3年以上的“村两委”正职或任职满5年以上的“村两委”成员须提供州(地、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驻伊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伊犁州直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相关人伊犁州直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0)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岗位因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未通过或经确认放弃资格审查(含未按时参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递补时间定于2021年6月27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报考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岗位采取试镜试播的方式进行。
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含加分)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次日18:00前,将在面试地点对总成绩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做好参加下一环节准备。
(五)体能测评
报考州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人员,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评按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人员体能测评测试标准参照《2020年消防事业编制文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4)执行。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另行指定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本级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并将《考察表》、个人档案一并报招聘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本级事业单位审核。(进入考察人员请提前落实档案保管单位或调取个人档案,以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培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3.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伊犁州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4.考生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获取“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通行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手机显示“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资格审查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
5.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6.考生资格审查时须签《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考生应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伊犁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网上报名咨询:0999-8028212(伊犁州人社局事业处)
0999-8020501(伊犁州卫健委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999-8035592(派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999-8085560(伊犁州人社局机关纪委)
附件:1.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表
3.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5.2020年伊犁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伊犁州直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